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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赛时如掷界外球动作违反规则则重掷_足球比赛中,如掷界外球动作违反规则

ysladmin 2024-06-15 人已围观

简介足球比赛时如掷界外球动作违反规则则重掷_足球比赛中,如掷界外球动作违反规则       作为足球比赛时如掷界外球动作违反规则则重掷话题的专家,我对这个问题集合感到非常兴奋。我会按顺序逐一回答每

足球比赛时如掷界外球动作违反规则则重掷_足球比赛中,如掷界外球动作违反规则

       作为足球比赛时如掷界外球动作违反规则则重掷话题的专家,我对这个问题集合感到非常兴奋。我会按顺序逐一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提供全面而准确的信息,以便为大家带来更多的启发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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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写出掷界外球的动作要领和易犯错误

3.足球比赛中掷界外球的技术动作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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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蹴鞠足球运动是一项古老的体育活动,源远流长。最早起源于我国古代的一种球类游戏“蹴鞠”,后来经过阿拉伯人传到欧洲,发展成现代足球。所以说,足球的故乡是中国。据说,希腊人和罗马人在中世纪以前就已经从事一种足球游戏了。他们在一个长方形场地上,将球放在中间的白线上,用脚把球踢滚到对方场地上,当时称这种游戏为“哈巴斯托姆”。而现代足球起源地是在英国,是来源于12世纪前后他们和丹麦发生了一场战争,战争结束后英国人看到地上有丹麦士兵的人头,由于英国对丹麦士兵非常痛恨,便踢起了那人头。到19世纪初叶,足球运动在当时欧洲及拉美一些国家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的英国已经相当盛行。直到1848年,足球运动的第一个文字形式的规则《剑桥规则》诞生了。 所谓的《剑桥规则》,即是在19世纪早期的英国伦敦,牛津和剑桥之间进行比赛时制定的一些规则。当时每队有11个人进行比赛。因为当时在学校里每套宿舍住有十个学生和一位教师,因此他们就每方11人进行宿舍与宿舍之间的比赛,现在的11人足球比赛就是从那时开始的。1863年10月26日,英国足球协会在英伦召开了现代足球史上十分重要的会议。比赛归程草拟出来,但有些条文却离今天的规则相距甚远。比如当时有这样一条:当球从球门柱之间进入或在上面的空间越过,不论高度如何,只要不是被手扔、击、运进去的,都算赢一球。那时球员的位置与阵形也不同于今天:每队一名守门员、一名后卫、一名前卫和八名前锋。制定规则不久,阵形有所改变:一名守门员、两名后卫、三名前卫和五名前锋。所以上场比赛的队员就是十一人了。 然而众多的资料表明,中国古代足球的出现比欧洲更早,历史更为悠久。我国古代足球称为“蹴鞠”或“蹋鞠”, “蹴”和“蹋”都是踢的意思,“鞠”是球名。“蹴鞠”一词最早记载在《史记匪涨亓写》里,汉代刘向《别录》和唐人颜师曾为《汉书·枚乘传》均有记载。到了唐宋时期,“蹴鞠”活动已十分盛行 ,成为宫廷之中的高雅活动。1958年7月,国际足联前任主席阿维兰热博士来中国时曾表示:足球起源于中国。当然,由于封建社会的局限,中国古代的蹴鞠活动最终没有发展成为以“公平竞争”为原则的现代足球运动。这个质的飞跃是在资本主义的英国完成的。

        汉唐两代是中国古代足球发展最兴盛的时期,发展成直接对抗的竞赛。到了唐朝(公元六一八至九○七年),蹴鞠所用的皮球,由内填毛发改为由人用嘴吹气,同时用两个球门代替“鞠室”。至宋代(公元九六○至一二七九年),蹴鞠更发展了双球门及单球门的竞赛,还有称作齐云社或圆社的球会组织出现,而且所用皮球由人用嘴吹气,发展到用气筒打气,愈来愈接近现代足球。 汉代蹴鞠是训练士兵的手段,制定了较为完备的体制。如专门设置了球场,规定为东西方向的长方形,两端各设六个对称的“鞠域”也称“鞠室”,各由一人把守。场地四周设有围墙。比赛分为两队,互有攻守,以踢进对方鞠室的次数决定胜负。 经过汉代的初步流行,唐宋时期蹴鞠活动达到高潮,甚至出现了按照场上位置分工的踢法。唐代蹴鞠已有多种方式,有比赛巅球次数的“打鞠”,有场地中间挂网、类似网式足球的“白打”,有多人参与拼抢的“跃鞠”,还有了设立球门的比赛,这种方式每队有一定人数和固定位置,规定队员只能在自己的位置上踢,不能移动。 2004年初,国际足联确认足球起源于中国,“蹴鞠”是有史料记载的最早足球活动。《战国策》和《史记》是最早记录蹴鞠的文献典籍,前者描述了23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齐国都城临淄(现山东临淄)流行蹴鞠活动,后者则记载,蹴鞠是当时训练士兵、考察兵将体格的方式(“蹹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世界最早的足球入选出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世界纪录。

        “蹴鞠”一词,最早载于《史记·苏秦列传》,苏秦游说齐宣王时形容临淄:"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竿、鼓瑟、蹋鞠者。“蹋”即“蹴”,踢的意思。“鞠”,球,即古代的足球。汉代的《西京杂记》、《盐铁论》、《蹴鞠新书》、《刘向别录》中都有关于蹴鞠的记载。三国两晋南北朝时,蹴鞠之习依旧流行未衰。唐代时,蹴鞠仍是一项很普遍的运动,杜甫有诗曰:“十年瞰鞠将雏远,万里秋千风俗同”。但是,却有了很大的发展。主要有三: (1)有了充气的球:《宋朝事实类苑》中载:“颜师古注霍去病芽域踢鞠云:‘鞠以皮为之,实以毛,蹴蹋而戏也。’颜谓鞠乃如此,至晚唐己不同矣。”徐坚《初学记》:“今蹴鞠曰戏毬。古用毛纤结之,今用皮,以胞为里嘘气闭而蹴之。” (2)设立了球门:《文献通考》“蹴球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二分左右朋,以角胜负,岂非时鞠之变欤?” (3)踢法多样:双球门踢法:唐人仲无颜《气球赋》中有记载。单球门踢法:从《蹴鞠图谱》中可窥一斑。无球门踢法:一人或几个人单独踢,称为打鞠;二人对踢叫白打;三人以上共踢称为场户,如三人场户、四人场户。

        西汉时期的项处是第一个有记载的球迷,不过他的经历却很不幸。《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名医淳于意为项处看病,叫他不要过度劳累,但项处不听,仍然外出踢球,结果呕血身亡,这也使得项处成为了世界上有史可查的第一个狂热“球迷”。

        南宋《武林旧事》曾列出了“筑球三十二人”竞赛时两队的名单与位置:“左军一十六人:球头张俊、跷球王怜、正挟朱选、头挟施泽、左竿网丁诠、右竿网张林、散立胡椿等;右军一十六人:球头李正、跷球朱珍、正挟朱选、副挟张宁、左竿网徐宾、右竿网王用、散立陈俊等”。这恐怕是历史上的第一份足球“首发名单”了。

        公元前307年,也就是战国时期,赵武灵王改革,推行“胡服骑射”,赵国人学会了骑马射箭。赵王经常带着其亲信骑着马出城闲逛,好不威风。一日,来到一树林,看到林中有野兔数只,国王金口一开,“抓活的”,遂兵分四路,合而逮之,不想惊吓之中,野兔横冲直窜,从马群的平缝中纷纷逃去,一无所获,众人摇头叹着。一谋士突然眼前一亮,上前献计“大王,这种围堵很有趣,我们不妨用球代替兔子,不出宫门便可天天玩之。”“好主意”赵王大加赞赏“这件事就交给你全权负责”。于是,足球运动便在中国诞生了。但当时还属于骑在马上运动,称之为“蹴鞠”。 到了汉代,有了专供比赛的足球场,称之为“鞠城”,鞠城为长方形,两端各有6个鞠室,呈月洞形,互相对称,场地四周有围墙。唐代是蹴鞠活动的昌盛时期,这一时期,不仅有了很大发展,而且足球运动开始对外出口,首先登陆的地方的英国。 蹴鞠本是作为一项完整的产品对外出口,便由于当时交通不发达,交通工具十分落后,经过数月的长途跋涉,蹴鞠在到达英国时,马匹已经累死,只剩下一个球了。但就是这样一个球,英国仍视之为珍宝,只限为王室的专有活动,禁止民间享受这种**活动。 11世纪,丹麦人入侵英格兰。一天,英格兰人在挖战场时,偶然挖出了几个丹麦人的头骨。想起丹麦人入侵的罪恶,这些英格兰人极为愤怒,他们抬脚狠狠的冲着骷髅头踢去,解愤之余,又颇觉有踢足球的乐趣。于是,挖战场的英格兰人越来越多的参加了这个踢“球”的行列,一群小孩见了便也来踢,不过他们发现头骨踢起来脚痛,于是用牛膀胱吹气来代替它——这就是现代足球的诞生。这种爱国行为打动了英国国王,为了奖励人民,英国国王下令王室足球对民间开放。很快,足球运动在民间传播开来,成为流行的体育**活动。 12世纪初,英国开始有了足球赛。比赛是**活动,一年两次,一般在两个城市之间举行。主持人把球往空中一抛,比赛就算开始。双方就会一捆而上,大叫大喊,又踢又抱,哪一方能将球踢进对方的闹市区,哪一方就算胜利。如果球中途窜入居民屋里,运动员也就一窝蜂的冲进去乱打乱踢,常常把屋里的东西砸得稀巴烂,房主只好自叹倒霉。路上行人碰到球滚来,就会遭受一场飞来的横祸。因此在当时,球赛一来,人们就得躲避灾难,关门闭户,一直到球赛结束,才恢复正常。这样的球赛遭到市民的强烈反对,英国政府便下了一道禁令:规定足球比赛要在空地上进行,进入闹市区者重罚,于是就出现了专门的足球场。 1863年10月26日,在伦敦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足球运动组织——英格兰足球协会,并统一了规则,现代足球运动正式确立。 中国古代把脚踢球叫“蹴鞠”。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蹴鞠游戏。西汉时修建有“鞠城”,专供竞赛之用。唐代是蹴鞠活动的昌盛时期,出现了用灌气的球代替了过去用毛发之物填充的球,称为“气毯”,并用球门代替了鞠室。而在西方,公元10世纪以后,法国、意大利、英国等一些国家有了足球游戏。到15世纪末有了“足球”之称,后逐渐发展成现代的足球运动。1863年10月26日,英国人在伦敦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足球运动组织——英国足球协会,并统一了足球规则,人们称这一天为现代足球的诞生日。这次制定的足球规则共14条,它是现今足球规则的基础。从1900年的第2届奥运会开始,足球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但它不允许职业运动员参加。1904年5月21日,国际足联在巴黎成立。1930年起,每4年举办一次世界足球锦标赛(又称世界杯足球赛),比赛取消了对职业运动员的限制。从此,现代足球运动日益发展。 在中世纪的英国,足球以成为许多年轻人所热衷的一项活动。 他们在狭窄的街道上追逐皮球,经常将皮球踢到街边人家的窗子 上。于是英国国王不得不下令禁止踢足球。从12世纪到16世纪, 英国国王先后四次发布过“足球禁令”。不过,由于足球运动的特殊魅力,禁令也未能使它夭折。 1835年,在英国谢菲尔德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足球俱乐部。 1863年,在英国又成立了第一个足球协会。从此,有组织的、在一定规则约束下的足球运动开始从英国传遍欧洲,传遍世界。在19世纪末,足球运动在西欧国家已相当普及。在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上,就将足球列为比赛项目之一,结果丹麦队以9:0 战胜希腊队,成为奥运会足球比赛的第一个冠军。 1904年,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瑞典和瑞士七个国家的足球协会在法国成立了国际足球联合会,并推选法国人盖兰为第一任国际足联2010南非世界杯主席。

写出掷界外球的动作要领和易犯错误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担任国际比赛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应穿着和比赛双方服装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裁判服。

        2.国际比赛的裁判员,除有关国家的协会同意选派本协会下属人员担任外,应由中立自家人员担任。

        3.裁判员必须从正式的国际裁判名单中选派。在业余和青年国际比赛时,可不采用此决议。

        4.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遇有观众、工作人员、队员,已登记的替补队员或其他人员不守纪律或有不正当行为,不论发生在球场内或球场附近,裁判员均应向主办机构报告,以便采取适当措施。

        5.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如裁判员处在有利于判断的位置,并看清楚发生的情况,则不必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如巡边员是中立的,且处于更有利位置时,则裁判员应考虑巡边员的信号。如巡边员在球进入球门前及时提供了信号,则裁判员可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而判该球无效。

        6.裁判员只能在恢复比赛前更改判决。

        7.如裁判员已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使比赛继续进行,则不论使有利一方是否获益,即使未给任何手势表示,也不得任意改变原决定。运用有利条款并不表示对犯规队员不予处理。

        8.制定规则的用意是使比赛顺利进行,尽可能少地受到干扰,裁判员应判罚故意犯规行为。如经常对情节轻微的犯规和仅属怀疑的犯规鸣哨判罚,会使队员反感、动怒并影响观众情绪。

        9.按规则第五章(d)款的规定,裁判员在发生严重骚乱时有权终止比赛,但无权取消任何一队的比赛资格,或决定比赛的胜负,裁判员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10.队员同时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犯规行为时,裁判员应对较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11.裁判员本人未能发现的情况,应依照中立巡边员提示的信号作出处理。

        12.比赛时,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13.比赛进行中,教练员可以向场内运动员传达战术上的指示,但无论是教练员或其他官员都必须严守其责,且只允许在规定的技术区域内进行场外指挥。

        14.担任比赛的替补裁判员一定要按照国际足球理事会制定的规定进行工作

       第六章 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国际理事会决议

        1.中立巡边员应对裁判员未发现的犯规行为提示信号,引起裁判员的注意,但仍应以裁判员的决定为准。

        2.国家A级比赛,各国足球协会必须选派当年度国际足联在册的中立国巡边员。

        3.在国际比赛中,巡边员的手旗应用鲜明的颜色,如鲜红及**等,建议在其它比赛中也采用该色手旗。

        4.只有根据裁判员对巡边员不合理干扰或不称职报告,才可给巡边员纪律处分。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如裁判员因根据规则第五章中任何原因中途停止比赛时,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承认当时比赛结果外,该场比赛应全部重新进行。

        2.上半场终了后,队员有休息的权利。

       第八章 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 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a.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b.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c.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当裁判员坠球而在球未着地前,如有队员犯规,则裁判员应按其犯规的轻重,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因为队员犯规时球不在比赛中,不能判由对方踢任意球。裁判员应重新坠球。

        2.禁止由参加比赛队员以外的人开球。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成死球:

        1.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2.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比

       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国际理事会决议

        球场内各区域的界线,均应包括在各区域的范围以内。因此,边线及球门线均属于比赛场地。

       第十章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国际理事会决议

        1.规则第十章规定的胜或平的方法,不得作任何更改。

        2.在任何情况下,球在进入球门前受外界干扰所阻止,不能判为胜一球。如这种情况发生在比赛中,除执行罚球点球时外,应暂停比赛,由裁判员在事故发生的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如有观众进入球场,企图阻球入门,但未触及球,如该球进入球门,则应判胜一球。如该观众触及球或妨碍比赛,则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在事故发生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第十一章 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iE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十二章 犯规与不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2.当球并不在有关队员控制范围之内时,目的不是为了争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谓的合理冲撞。

        3.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者,例: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用身体阻挡对方。

        4.冲撞守门员,但下列情况除外:

        a.守门员抓住球时;

        b.守门员阻挡对方队员;

        c.守门员在本方球门区以外。

        5.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6.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a.犯有暴力行为。

        b.严重犯规。

        c.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d.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守门员在罚球区内接球并故意用球掷击对方或持球推击对方,裁判员应判罚球点球。

        2.队员为躲避对方抢截而转身背向对方队员时,对方队员可采用非危险动作进行冲撞。

        3.在球门区内,裁判员认为进攻队员故意用身体冲撞对方无球守门员时,应判由守方队员踢间接任意球。

        4.队员借助同队队员的肩部跳起顶球,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的不正当行为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5.在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参加比赛,应在边线外“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应用清晰手势使队员明确地知道可以进场。裁判员不必等比赛成死球后才示意队员进场,但何时发出信号应由裁判员决定(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6.规则第十二章中,并未要求裁判员必须暂停比赛去警告队员,可以运用有利条款,待比赛成死球后再警告该队员。

        7.队员掩护球时自己不接触球,而设法阻挡对方队员使其不能触球,这并不属于规则第十二章第3 款所指的犯规,因球在该队员的控制范围,他可根据战术需要而掩护球。在这种情况下,对方队员可以做合理冲撞。

        8.队员故意伸展双臂上下摆动,并移动位置阻挡对方队员前进,而迫使对方队员改变方向时,虽未发生身体接触也应算作不正当行为,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9.队员故意阻挡对方守门员,企图阻止守门员发球继续比赛,从而促使守门员出现规则第十二章第 5款(a)项所指的犯规时,裁判员应判该队员犯规,并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10.裁判员已判定任意球后,如有队员因辱骂或用污言秽语表示强烈不满而被罚令出场时,应在该队员离场后再令对方罚任意球。

        11.任何队员不论在场内或场外,凡有不正当行为、暴力行为,或使用污言秽语、辱骂性语言,不论这些行为或语言是针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巡边员或其他人员,均属犯规行为,?

足球比赛中掷界外球的技术动作要求有哪些?

       掷界外球的动作要领:

       (1)掷球时双臂要将球举过头顶,且双脚不能离开地面。这是足球规则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违反就会被裁 判判为违例,改由对方掷界外球。

       (2)掷界外球一般应由边后卫完成。因为掷界外球的时候,其他的进攻球员应该处于积极跑位的状态,制造进攻的空当,组织进攻体系。而且,边后卫在掷完球后能够很快的回到自己的防守位置上,这样是最合理的战术方式。

       所以,除了球队在快速反击的情况下,一般都由边后卫完成掷界外球的工作。

       (3)在队友掷界外球的时候,队友们一定注意通过积极的跑动,

       扯出尽可能多的空当,为球队的进攻创造机会。否则,掷球队员很难将球掷到本方队员的脚下,就更谈不上创造进攻的机会了。

       (4)边后卫在掷完球后,应马上进入场内为拿球队员提供接应。因为在队员拿球后,对方的防守队员一定会积极的进行逼抢,此时掷界外球的球员马上回到场内,其前方一般不会有对方的防守队员,可以很好的为队友提供接应,增加球队的进攻能力。

掷界外球的易犯错误:

       (1)掷界外球时要面向出球方向,双手持球举至头后,两臂用力要一致,掷球动作要连贯,两脚均不得离地,如违反上述规定均示为犯规,把球判给对方掷界外球。

       (2)如果掷球不在球出界的地点掷入场内,由对方队员在原出界处掷界外球恢复比赛。

       (3)另一种犯规是当掷球队员有动作后,没有把球掷出而交给队友,应判违例,掷界外球时双脚不得踏到边线,否则视为违规。

扩展资料

       (1)掷界外球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原地掷界外球;另一种是助跑掷界外球。

       (2)掷界外球,是继续足球比赛的一种方式。比赛中,任意一方队员将足球碰出边线,则另一方队员掷界外球。在比赛中,有时需要在前场掷界外球,有时需要在后场掷界外球,有时必须要求掷界外球,队员在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有时必须要求在罚球线延长的界外掷界外球。

       (3)在一场比赛中以掷界外球开始继续比赛的方式最频繁、最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单手抛或拖延时间,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违例,而且掷界外球时不能双脚起跳,如果起跳视为违例,且转换球权,由对方掷界外球。

       因此,判准和处理好掷界外球违例,也是裁判员必须注意的问题。特别在比赛的关键时候,更是如此。

       (4)裁判要求

       1,判给某队掷界外球时,明确指出掷界外球的方向和地点;

       2,宣判了违例或犯规,必须以掷界外球开始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必须直接递交球给掷界外球队员或将球置于该队可处理处。

       3,当然,在裁判员距离掷界外球队员不超过3至4米,或者掷界外球队员站在裁判员指定的正确地点,或者拥有球权的队不获得利益的情况下,裁判员可以将球抛给掷界外球的队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掷界外球

       百度学术-掷界外球的来踪及规则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 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在场内再次用手触球,裁判员应判罚直接任意球.

       2.队员掷界外球时,必须有部分身体面向场内。

       3.掷界外球时,对方队员在附近手舞足蹈或故作姿态,企图妨碍掷球或分散掷球队员注意力,应视为不正当行为,所有犯规队员均应被警告。

       4.如队员不在球出界处掷界外球,裁判员应判由对方在原球出界处掷界外球。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足球比赛时如掷界外球动作违反规则则重掷”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