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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管理实施方案_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

tamoadmin 2024-07-12 人已围观

简介1.中国足协召开工作会议整顿赛风赛纪,如何看待这一赛场上的“扫黑风暴”?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的规程总则3.比赛安全责任书4.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的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5.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组织机构6.2o14全国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章程第一条 为规范体育竞赛活动,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竞赛,是指以

1.中国足协召开工作会议整顿赛风赛纪,如何看待这一赛场上的“扫黑风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的规程总则

3.比赛安全责任书

4.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的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5.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组织机构

6.2o14全国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章程

体育赛事管理实施方案_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体育竞赛活动,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竞赛,是指以国际体育组织认定和体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育运动项目及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为内容的综合性或者单项体育竞赛活动。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下列体育竞赛适用本办法:

(一)有报名费、门票或者广告等收入的;

(二)利用自有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

(三)接受捐赠或赞助的。第四条 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市体育竞赛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体育竞赛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卫生、税务、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体育竞赛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举办体育竞赛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举办体育竞赛,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向体育行政部门申报登记。第六条 举办全市性(含跨区、市)的体育竞赛,由市体育行政部门登记。

举办本区(市)的体育竞赛由区(市)体育行政部门登记。第七条 举办国际和全国性、全省性的体育竞赛,除依法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外,举办人还应当向市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八条 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器材;

(三)有与竞赛项目和竞赛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有竞赛规程和组织实施方案;

(五)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举办人申报体育竞赛,应当于竞赛举行3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举办人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三)竞赛场所使用意向书;

(四)竞赛器材和设施的情况证明;

(五)裁判员的基本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六)竞赛规程、组织实施方案;

(七)体育竞赛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报告;

(八)体育竞赛的安全和医疗保障措施及急救方案;

(九)举办体育竞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应当经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举办射击、射箭、航空、热气球、武术、拳击、散打、赛车、蹦极、马拉松以及其他对抗激烈、危险性较大的体育竞赛项目还应当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十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准予登记的,发给体育竞赛登记证明;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举办体育竞赛需办理治安、消防等手续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体育竞赛经登记后不得随意变动。举办人因故确需变更竞赛的举办主体及竞赛的名称、时间、地点或者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于竞赛举行10日前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第十三条 举办人因故需取消竞赛的,除应当向社会发布公告外,还应当依法清理有关的债权债务,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四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竞赛活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体育竞赛举办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第十五条 实行体育竞赛督察员制度。

督察员由市、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派出,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在本辖区内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中的赛风、赛纪和裁判员执行规则的有关情况。第十六条 参加体育竞赛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保证公平竞赛。

严禁使用兴奋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第十七条 体育竞赛经准予登记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接受赞助和收取报名费。第十八条 举办一般性体育竞赛,其门票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举办重大、特殊体育竞赛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收费单位报物价部门核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举办体育竞赛,收取费用的,除执行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办理收费许可证。第十九条 举办募捐性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将经费收支预算报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举办募捐性体育竞赛的收入,除按照已备案的竞赛经费收支预算支付必要的成本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

举办社会福利募捐性体育竞赛,应当经民政部门批准。

中国足协召开工作会议整顿赛风赛纪,如何看待这一赛场上的“扫黑风暴”?

2022厦门环东半程马拉松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架构

认证单位:中国田径协会

主办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厦门市体育局、同安新城片区指挥部、翔安新城片区指挥部、同安区人民政府、翔安区人民政府、厦门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厦门市田径协会

运营单位:厦门体育产业集团赛事运营有限公司

二、比赛项目、规模

比赛项目:半程马拉松,规模为15000人;

配套项目:5公里欢乐跑,规模为3000人。

三、比赛日期及时间

2022年12月18日上午7:30

四、比赛地点和比赛具体线路

比赛起点:厦门环东海域浪漫线美峰体育公园

具体线路:美峰体育公园→特房波特曼七星湾酒店→金都海尚国际→紫荆夜跑园→丙洲水岸→浦头节庆园→方特梦幻王国→石浔怡仁园→闽石园→雨绵湾→绿茵港

五、竞赛办法

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次半程马拉松赛竞赛规程执行。

发令

1.半程项目采用分枪发令起跑,具体办法将视报名情况而定,通过补充通知的方式通知参赛选手;

2.5公里欢乐跑项目采取一枪发令;

起跑顺序

按优秀运动员在前,大众选手按个人成绩快慢,分区站位排列,无既往成绩者统一安排最后一区。

比赛检录

1.经组委会认定的优秀运动员必须于赛前30分钟在指定检录区进行单独检录,未参加检录的,其成绩将不作为官方比赛成绩;

2.大众选手采取检查感应计时芯片和号码布的方式逐一检录。选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区域进行检录。半程项目检录时间为5:50-7:20,5公里欢乐跑检录时间为6:00-7:30;

3.允许前区选手自愿进入后区检录起跑,不允许后区进入前区检录起跑,如有违反则取消该选手成绩和排名,并追加禁赛一年的处罚;

4.比赛最后一枪发令10分钟后,不再允许选手进入赛道起跑。

计时办法.

1.半程项目比赛采用感应计时,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线开始计时,参赛选手须佩带组委会提供的一次性计时芯片参赛方为有效;

2.在起点、每5公里点、终点均设有计时感应地毯,选.手行进过程中必须逐一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地毯。如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3.5公里欢乐跑作为全民健身活动,不提供计时芯片服务,不录取名次。

关门时间和距离

为保证选手比赛安全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各公里点关门后,比赛计时感应地毯即停止工作,赛道解除交通管制并恢复正常交通,选手应及时停止比赛退出赛道,等候组委会援助车或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抵达终点,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由该名选手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关门时间以发令枪声时间计时,具体见下表:

存取衣物

1.参加半程马拉松赛的运动员,赛前可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比赛当天起点存衣服务将于鸣枪前15分钟截止,请选手安排好时间。完赛后,凭本人号码布,到赛后服务区对号领取本人的寄存衣物,赛后服务区工作到当日12:00。如未及时领取寄存衣物者,可于赛后5个工作日内到厦门体育集团赛事公司办理领取,或选择邮寄到付。逾期未领取的,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2.组委会建议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若发生损坏或遗失,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3.5公里欢乐跑不提供存包服务。

饮水、饮料、能量补给站点参照《中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办赛指南》设置。

医疗救护

1.在比赛起终点及赛道沿途设置充足的医疗点,赛道沿途配备流动AED医疗救援服务工作人员。

2.赛道沿途配备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选手可随时向他们求助。在比赛中,医疗保障部负责人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下达指令终止选手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直升飞机进行快速转运。

本次比赛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参赛选手进行兴奋剂检查。

成绩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完赛的选手,赛后24小时请登录赛事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进行成绩查询,下载或打印成绩证书。

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登录赛事官方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六、参赛办法

年龄要求

1.半程马拉松:比赛当天年满18岁前出生);

2.5公里欢乐跑:比赛当天年满8岁前出生)

3.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加5公里欢乐跑,须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现场签署参赛须知和未成年人投保告知书,方可领取参赛物品并参加比赛;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加5公里欢乐跑,须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报名相同项目并全程陪同参赛。

身体要求

马拉松运动是一项大负荷、高强度、长距离的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并具备长期参加长跑锻炼或训练的基础。有以下身体状况者禁止报名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2周患感冒;

7.孕妇;

8.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者;

9.赛前一日饮酒或者熬夜;

10.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疫情防控要求

组委会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相应调整赛事活动的时间和规模。不接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赛,具体要求见报名须知。

报名办法

1.半程马拉松项目15000人,采用预报名抽签的形式,报名人数超过赛事规模后,将以抽签方式确定参赛资格。

2.5公里欢乐跑项目3000人。先到先得,报满即止。

3.登录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4.不接受团体报名。

5.可直接获得参赛资格的对象

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专业运动员;

组委会邀请的优秀选手;

2021厦门环东半程马拉松赛已中签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报名缴费后,可获得直通资格;

赞助商名额选手

6.组委会将于报名抽签后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通知中签结果。

7.参赛物品领取请查阅赛事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所公布的《参赛物品领取须知》。

8.以上未尽事宜,请查阅赛事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所公布的《报名须知》。

报名费

1.半程马拉松:每人150元人民币;

2.5公里欢乐跑:每人80元人民币;

七、奖励办法

男、女前八名分别获得奖金、奖牌一枚,男、女前三名另各颁发奖杯一座。

破全国半程马拉松纪录奖金。

破中国境内半程马拉松纪录奖金。

市民组男、女前八名分别获得奖金、奖牌一枚,男、女前三名另各颁发奖杯一座。

注:上述所有奖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统一代扣、代缴。

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免费提供参赛服、盛衣袋、号码布、计时芯片。凡在关门时间之前通过终点的选手,可领取完赛奖牌。

获奖选手名单将于赛事结束后24小时内,在赛事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获奖者比赛成绩有疑议者,请联系组委会办公室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凡被举报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相关规定者,经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则取消录取名次,其被取消的名次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及兴奋剂检测结果公布后,获奖选手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办理领奖手续。联系电话:0592-7576684

领奖有效期为公示期结束后30天以内,超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八、处罚办法

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或接受转让参赛资格,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一经查出,对违规者将终身禁止参加厦门环东半程马拉松组委会举办的各项赛事,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由于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对起点、每5公里点及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问题之一者,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2.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5.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6.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7.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8.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及纪念品;

9.在起跑线与终点线附近或赛道当中滞留;

10.不按规定要求携带本人号码布通过终点;

11.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或往届厦门环东半程马拉松赛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等;

12.利用虚假信息或冒充境外选手报名获取参赛资格;

13.出现不文明行为

14.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裁判执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妨碍比赛秩序的行为;

15.推婴儿车参加比赛或携带宠物伴跑;

16.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及规程规定的行为。

九、保险

参赛者自行购买保险。

本次比赛组委会另为每位参赛者提供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如报名信息有误或信息虚假投保无效,责任自负。

十、****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592-7576684

官方网站:

官方微信公众号:厦门环东半程马拉松赛

官方邮箱:service@xmtycyjt.com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虹路3号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厦门环东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厦门环东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

202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的规程总则

8月22日中国足协开始进行全国足球行业的整治赛风赛纪以及反对兴奋剂的相关工作。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足球界都开始扫黑了?小编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中国足协再次被卷入了假、赌、黑的风波中,足协在自己的官方网站发布了两份文件,一份是为了整治赛风赛纪,一份是加强裁判的管理工作,回想起2010年就已经开始了足坛扫黑活动,因为臭名昭著的五鼠案,对几家球队进行判罚,还有2002年因为裁判龚建平接受回路吹假哨、踢假球而被判刑入狱,还有8月7日发生的广州U15男足比赛疑似假球事件,这些有关于职业联赛的丑闻接憧而至,河南外援恶意撞倒裁判事件,天津队与东北队打架事件,比比皆是,这些恶性事件在被曝光后,各路吃瓜群众纷纷发言:能不能有一个干净的足球比赛?

中国足协因自己的权威被挑衅,终于不敢坐视不理,河南外援这一次被处重罚,停赛一年加罚款20万元,中国足球一直令国民失望,世界杯预选赛出局,各个俱乐部乱七八糟的问题数不清,丑闻一个一个被揭露,甚至连青少年都被假球的毒素所影响,这一次的整顿行动迫在眉睫,中国足球在大众眼里从满怀期待到被骂一直到现在的无人问津,更多的是自作自受。

足协的扫黑行动希望能给中国足球的未来添砖加瓦,扫清这些毒瘤才能使中国足球逐渐变好,2010年足协进行了一次清扫活动后,在随后的几年里,中国足球的整体趋势呈现了一片明朗,但是伴随着时间过去,又有一些法外狂徒开始做这些违法勾当。这一次的清扫活动希望能肃清这种现象并进一步完善体育法律体系。

比赛安全责任书

(一)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二)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三)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运动员注册规定按照《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有关规定的通知》(体竞字[2010]6号)规定执行。

(五)同一名领队、教练员等官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进行报名。

(六)特殊规定

1、不参加国家指派的出访任务或备战2012伦敦奥运会集训任务的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取消其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资格。

2、国家体育总局将对运动员注册等参赛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经查实有违反规定者,除取消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2人或2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外,还将依据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凡在全运会决赛报名之后,各项目比赛开始之前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除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外,还将依据该项目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最新竞赛规则以及其它相关规定,重新确定竞赛编排方案并进行比赛;凡在各项目比赛开始之后,但在比赛全部结束之前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除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外,已进行比赛的其他运动员成绩及竞赛编排不变;凡在各项目比赛全部结束之后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除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外,其他运动员所获名次依次递补。 (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运动员资格另定。 (一)各代表团报名人数和各项目参加决赛阶段的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辽宁省可以不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的预赛,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三)各项目参加决赛阶段的运动员须通过预赛选拔确定;凡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预赛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运动员可以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四)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按照《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代表团团部正编人员人数规定》(附件2)执行。代表团超编人员数量规定及收费标准另行通知。另外,各代表团可根据工作需要另增设副团长1-3人,不占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名额,但相关费用须按照代表团超编人员标准全部自理。 (一)执行由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决赛中,除部分有纪录项目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或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可以并列的项目外,其它项目须排出名次,不得并列。

(三)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进行预赛,并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录取名额参加决赛。

(四)预赛的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规定自行确定,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决赛的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出建议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审定。

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性别检查将根据国际组织有关规定,按照必需和必要的原则进行。已经获得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或国内各单项运动协会认可的女性证明书的运动员,可予以免检。

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奖励前12名,但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项目分别录取各8个队参加决赛,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分别录取各6个队参加决赛。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项目的第9名至12名和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的第7名至12名须在各项目预赛阶段排定。具体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如果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预赛的运动队数量不足12个队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其它项目有8名以上(含8名)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奖励前8名;5名至7名的,奖励前3名;4名以下(含4名)的不进行比赛。

(二)各项目获得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奖励证书。

(三)对于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项目第1至第3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枚金牌、2枚金牌、1枚金牌进行统计;获得第4至第6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枚银牌、2枚银牌、1枚银牌进行统计;获得第7至第9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枚铜牌、2枚铜牌、1枚铜牌进行统计。获得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等前3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2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进行统计。获得其它项目前3名的,分别按照1枚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进行统计。

(四)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项目,前12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9分、33分、30分、27分、24分、21分、18分、15分、12分、9分、6分、3分进行统计;获得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前12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进行统计;获得其它项目前8名的,分别按照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进行统计。不足录取名额的计分,按照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五)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8名并列,则按照第8名的分值分别进行统计。

(六)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上获得前8名成绩,分别计入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注册单位的奖牌数和总分数内。

统计办法为:

1、单人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分别按照2枚金(银、铜)牌进行统计,每获得一个名次,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进行统计。

2、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水球、冰球项目除外):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每人分别按照1枚金(银、铜)牌进行统计,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的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进行统计。如同一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2枚金(银、铜)牌和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进行统计。

3、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水球、冰球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如同一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4名或4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4枚金(银、铜)牌和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4倍分值(52分、44分、40分、36分、32分、28分、24分、20分)进行统计。

(七)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上获得前8名成绩,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按照两次计分办法进行统计。

具体办法为:

1、单人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分别按照2枚金(银、铜)牌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每获得一个名次,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2、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每人分别按照1枚金(银、铜)牌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如同一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2枚金(银、铜)牌和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3、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的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如同一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4名或4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4枚金(银、铜)牌和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4倍分值(52分、44分、40分、36分、32分、28分、24分、20分)分别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八)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上每创造一项奥运会项目世界纪录,增加1枚金牌和13分计入运动员注册单位的奖牌数和总分数内。参赛运动员中有实行奥运会联合培养的,只统计给运动员注册单位。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上每创造一项奥运会项目世界纪录,分别计入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各1枚金牌和13分。

具体办法为:

在奥运会设置的正式比赛项目(小项)决定名次的决赛中(不含预赛、复赛、资格赛等),如果创造了本项目最新世界纪录的:

1、有运动员参赛的注册单位,每个单位按1枚金牌和13分进行统计;

2、一个注册单位无论有几名运动员参赛,均按1枚金牌和13分进行统计;

3、参赛运动员中有实行两次计分解放军运动员的,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分别按1枚金牌和13分进行统计。

(九)两个单位之间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的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上所获成绩,双方以协议计分方式,即按照运动员奥运会所获成绩的50%分别计入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注册单位和联合培养单位的奖牌数和总分数内。具体要求如下:

1、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水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的运动员不能签署第30届夏季奥运会联合培养协议。

2、同一个单位在同一个项目上最多只能与另外两个单位签署第30届夏季奥运会联合培养运动员协议;同一单位在同一个项目同一名运动员上只能与另外一个单位签署第30届夏季奥运会联合培养运动员协议。

3、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上,运动员在田径、游泳项目上获得前8名成绩,在其它项目上获得前3名成绩才能以协议计分方式进行统计。

(十)运动员在2012年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16个小项上获得的前8名成绩,将计入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相关单位奖牌数和总分数内。具体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部分比赛项目成绩计入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相关代表团实施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10]176号)规定执行。

(十一)解放军代表团两次计分排名办法1、第一次排名:解放军代表团与各代表团共同排名,决定解放军代表团的名次,但不公布。2、第二次排名:将解放军代表团两次计分运动员所获得的奖牌和分数分别计入运动员原输送单位后,各代表团(不含解放军)进行重新排名。3、正式公布各代表团第二次排名成绩,但解放军代表团按照第一次排名名次公布,与相同名次的代表团名次并列。

两次计分具体统计办法

(1)单人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按照1枚金(银、铜)牌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每获得一个名次,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2)两人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每人分别按照0.5枚金(银、铜)牌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50%(6.5分、5.5分、5分、4.5分、4分、3.5分、3分、2.5分)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3)两人以上项目(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除外):只计分数,不计奖牌。如同一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统计给该单位。

(4)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只计分数,不计奖牌。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如同一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三名或三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3倍分值(39分、33分、30分、27分、24分、21分、18分、15分、12分、9分、6分、3分)统计给该单位。

(5)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与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统计分值一样。如同一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统计给该单位。

(6)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拳击、击剑、柔道、跆拳道、国际式摔跤、武术散打项目比赛中,如果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与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的运动员在冠亚军决赛中相遇,则解放军的运动员不实行两次计分的办法。

(十二)设创超世界纪录奖,办法另定。

(十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一)各参加单位须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附件3)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集体球类项目一经报名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二)预赛报名:原则上在各项目赛前30天进行,具体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决赛报名:对决赛运动员名单和具体项目进行确认,同时报代表团、运动队官员名单和有关信息。原则上在开幕前30天进行,具体时间和规定另行通知。各项目决赛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报到时间另定;各项目运动队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各代表团编内人员的住宿、市内交通等有关费用,但各代表团须按照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等;如个别项目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运动队可以提前报到的,按具体规定执行,但提前报到的所有费用全部自理。

(五)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如个别项目由于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报到的,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另行通知。期间组委会须提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工作装备,并负担食宿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酬金等相关费用。

十一、代表团团旗: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二、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的项目设置、运动员资格、竞赛办法、计分办法等相关政策,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将会按照奥运会的调整变化,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对全运会总体发展改革的需求而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如进行调整,届时将会提前予以公布。

十四、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竞赛规程总则不一致的,按本竞赛规程总则执行,具体内容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

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的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比赛安全责任书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我们该怎么拟定责任书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比赛安全责任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比赛安全责任书1

 一、比赛前由各校负责人带领参赛人员到比赛地点,不得迟到。

 二、离校期间各参赛人员的安全由该校带队人员负责。赛事期间请尊重裁判判决,不得在场馆内寻衅滋事,严禁打架斗殴,如果在比赛进程中出现裁判误判的状况,可以向赛事总裁提出抗议,各院校带队负责人将于总裁共同决议,必须服从最终决议,不得影响比赛进程。

 三、各校负责人必须按时将各校的参赛费用提交给赛事举办方,不得拖欠拒交。

 四、赛事承办方在购买奖品,预定场地,购买比赛用球之后必须留有收据,各校参赛人员和负责人如对费用去向有疑义可以查看收费单据。

 五、参赛人员因非正常原因离开比赛场地并影响比赛进度的自动视为弃权。不得提出抗议。

 各校负责人签名:xxx

 xx.xx.xx

比赛安全责任书2

 自20xx年3月始崂山区育才学校初中部第三届“校长杯”足球联赛将会开始,联赛为期两个月,为了保证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参赛队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并签署以下协议方可参加训练和上场比赛:

 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有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活动参加人员认同以下几点并完全自愿参加:

 1、训练和比赛期间,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服从教练或学校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2、参加训练前个人必须向球队领队、裁判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它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3、凡参加活动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球队组织纪律,如个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双方负责,教练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学校为确保训练安全,并组织每位参加队员投保,参加人员如发生意外伤害,学校积极配合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崂山区育才学校校园足球教练和学校已明确告知本人上述条款,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崂山区育才学校教练或学校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

 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

 本责任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一式一份,家长签字后由学校保存。

 我已仔细阅读以上协议并同意参赛

 参赛队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崂山区育才学校

 20xx年3月1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3

 为加深我院各班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我院篮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所有热爱篮球钟情篮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院将举办20xx年新生篮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为爱好篮球的同学们提供交流的平台。为让本次活动能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责任书以保证这次系篮球赛顺利进行。

 一、在比赛开始之前,请所有参赛队员做好热身准备,避免肌肉拉伤,抽筋等情况发生。

 二、比赛至始至终服从裁判的判罚,不得谩骂、侮辱、殴打裁判,否则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者按校方规定给予处分。

 三、服从主办方要求划分各班级啦啦队成员区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口角冲突,发生冲突将给予技术犯规严重者取消本班比赛资格。

 四、比赛中因激烈的身体对抗难免造成碰撞、拥挤、摔倒甚至扭伤的情况,觉得身体不适的,应立即退出比赛,不允许带伤坚持,比赛中有任何出血情况,不允许继续上场比赛。

 五、规范换人顺序,保证“一上一下”,所有场上队员必须是本系本年级的同学,不允许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本班比赛资格。

 六、坚决杜绝球场暴力,严禁打架斗殴,有煽动情绪、带头肇事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不允许患有疾病的同学参加比赛,不允许有较多病史的同学参加比赛。

 八、各参赛队建议自备受伤护理工具,如云南白药等,若有球员受伤,及时给予救治。

 九、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主办方将不承担责任,请参赛球员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我已阅读完“建工杯”篮球赛安全责任书,并承诺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执行。

 队长签名:

 电气学院体育部

 20xx年10月

比赛安全责任书4

 根据"中国体育**杯"20xx年xx市中学生足球联赛通知精神,及20xx年日照市中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的要求,并按照开发区宣传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足球队队员将于20xx年7月6日至20xx年7月15日进行校内外集中训练和比赛,训练及比赛采取学生及家长自愿参与办法,届时,来回学校的交通安全由家长责。

 训练时间:7月6日——7月13日,15::00——17:30

 比赛时间:7月14日——7月10日,8:00——18:00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xxx开发区中学

 20xx年7月3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5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特长培养,根据学校的要求,特组建学校轮滑训练队。经过教练严格的选拔,你的孩子____________被选入校轮滑训练队参加集训,以后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区级的比赛,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为了确保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必须制定训练、比赛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训练队的教练必须有详细的训练计划和训练安全措施,训练任务必须适合参加训练学生的年龄特点。教练负责每次训练课的安全责任,在训练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教练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了解孩子参加训练队的性质、特点,家长自愿让孩子参加我校组织的训练队,并自行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参加学生身体必须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及传染病等不能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疾病,不能隐瞒,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负责学生参加训练期间的到队和离队期间的路途中安全责任,必须有家长接送学生到训练队。如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在训练中出现的碰伤、擦伤、扭伤、轻微骨折等情况是训练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医治,如住院治疗,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五、学生在比赛期间必须要有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对参赛学生比赛期间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对比赛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按组委会的要求报到、食宿,不擅自作主,确保学生食品和住宿安全万无一失。在比赛期间家长要保证学生必须遵守带队老师和比赛组委会的规定,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及家长承担。

 六、每位参加训练、比赛的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训练、比赛期间,因交通工具和训练、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和教练无明显过错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经学校盖章、教练及学生家长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学生家长持有一份、教练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教练签名:XXX

 学生家长签名:XXX

 绵阳市XXX小学(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6

 为了确保苏信“新生杯”系部足球赛比赛能够在公平,公正,健康的环境下顺利进行,经参赛球队共同商定,决定签署意外伤害和安全责任书。我们一致同意:

 1、苏信“新生杯”系部足球赛由各专业组成球队,一致同意志愿参加并承担参赛费用。球队队员均都进行了身体检查,我们保证本队球员身体健康,具有参加本次赛事的身体条件。因健康或身体原因在比赛中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由队员本人自行承担。

 2、我们已经对本球队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了体育道德教育,赛风赛纪教育,运动员个人素质教育。我们将以积极严肃的比赛态度和公平竞争的比赛精神参加每场比赛,切实维护赛事的公正性,纯洁性以及赛事的完整性。比赛中我们球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绝对服从主办方统一安排和管理,尊重对手,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杜绝运动场和任何一方争执。如有发生违规现象,我们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3、我们将严格遵守赛事各项规定及章程。对于违反竞赛规定和竞赛章程的任何行为和过错,自愿接受主办方各种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处罚。

 4、我们确保队员比赛过程动作文明规范,遵守赛事相关规定,我们自觉禁止各种恶意伤害动作。主办方有权对任何恶意犯规或恶意伤害动作和行为进行处罚和追加处罚。造成对方意外伤害的,由伤害实施者承担责任。

 5、我们承诺并确认:本次赛事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各个参赛球队均应为参赛队员购买相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各个参赛队员均清醒的认识到足球比赛的危险性并能承受此活动带来的意外伤害。参赛球队和队员本人均无条件承诺:在参加本次比赛过程中,因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导致本人或他人的身体、生命健康受到意外损害,其相关的法律后果都由参赛球队和队员本人全部承担,与本次赛事的主办方无任何关系。活动运作者也不承担任何民事及刑事责任。

 6.对于给受害方造成永久性伤害的施害方应独立承担一切后果,且无条件禁赛,施害方禁赛期间,施害方所在球队禁止添加新的球员,直到禁赛结束为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自己的大意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活动运作者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组织比赛是为系部新生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比赛平台,在组织,运作赛事及比赛过程中参赛运动员出现各种问题,杯赛组织者只负责协调,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7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特长培养,根据学校的要求,特组建学校轮滑训练队。经过教练严格的选拔,你的孩子xxx被选入校轮滑训练队参加集训,以后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区级的比赛,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为了确保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必须制定训练、比赛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训练队的教练必须有详细的训练计划和训练安全措施,训练任务必须适合参加训练学生的年龄特点。教练负责每次训练课的安全责任,在训练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教练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了解孩子参加训练队的性质、特点,家长自愿让孩子参加我校组织的训练队,并自行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参加学生身体必须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及传染病等不能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疾病,不能隐瞒,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负责学生参加训练期间的到队和离队期间的路途中安全责任,必须有家长接送学生到训练队。如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在训练中出现的碰伤、擦伤、扭伤、轻微骨折等情况是训练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医治,如住院治疗,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五、学生在比赛期间必须要有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对参赛学生比赛期间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对比赛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按组委会的要求报到、食宿,不擅自作主,确保学生食品和住宿安全万无一失。在比赛期间家长要保证学生必须遵守带队老师和比赛组委会的规定,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及家长承担。

 六、每位参加训练、比赛的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训练、比赛期间,因交通工具和训练、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和教练无明显过错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经学校盖章、教练及学生家长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学生家长持有一份、教练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教练签名:xx

 学生家长签名:xxx

 绵阳市七一剑南路小学(盖章)

 20xx年4月23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8

 为加深我院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传媒学院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院团委学生会策划并组织了本次迎新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促进各专业间学生以及新老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特举办本次活动。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份安全责任书,望广大球队队员准守。

 一、比赛承诺

 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凡参加本次“迎新杯”足球比赛的人员(含活动发起人或领队)均为纯粹的个人行为。

 1.足球活动是一项对体能和技术有一定要求的运动,活动参加人员可能因个人的体能及技术方面的原因而达不到预期目标。全体活动参加人员均已认识到这一点并自行负责。活动期间参加人员凡因自然和个人因素不能继续进行活动,活动发起人或领队不承担责任。

 2.足球运动参加人员须按组委会要求准备必备的个人保护装备,因个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人保护装备和用品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一切责任自负。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3.比赛期间(比赛开始起到比赛结束),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负责球队的比赛日程安排、交以及所需要的后勤保障(不含医疗保障)。

 4.比赛期间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参加活动前个人必须向各球队队长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5.比赛期间,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终止球队和球员个人的活动。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宣布比赛结束后任何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6.足球运动是一项团队活动,活动参加人员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体现团队精神,共同完成本次活动。凡活动参加人员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一方负责,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不承担责任。

 7.参赛球队所有人员队员必须服从裁判指导,遵守比赛秩序,文明比赛,不打架斗殴。否则,按山西师范大学学社工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为本次足球赛能顺利进行,诚挚要请11级和0903班辅导员到现场观看,以及监督比赛过程。

 二、个人承诺

 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尽管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系“迎新杯”足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且本人身体健康,无第4条所述之健康状况不佳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因参加此次足球比赛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和自然环境突变、不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擅自行事等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并且承诺不因此向教育技术与传媒学院迎新足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

 三、球队承诺

 由于足球运动是项集体运动,参与方是以球队为单位,所以本次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与参与此次比赛的球队负责人签署上述协议后,视为该球队每位报名参与此次比赛队员同意接受该协议,接收协议中责任告知及个人承诺条款。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组织机构

举办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是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拔和锻炼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推进我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运动会坚持团结协作、开放创新,有利于促进业余训练,有利于专业队选材,有利于调动市县为奥运、全运做贡献;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努力办成隆重、和谐、节俭、圆满的高水平体育盛会,为促进我省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青少年组

田径、游泳(跳水)、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女子拳击)、体操(蹦床、艺术体操)、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射击、射箭、自行车(公路、场地、山地、BMX小轮车)、击剑、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手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散打)、铁人三项、空手道

各竞赛项目(小项)设置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执行。

(二)高校大学生组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武术、健美操

(三)行业体协组

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田径、象棋、游泳 (一)青少年组比赛以市为单位组团参加;

(二)高校大学生组比赛以高校为单位参加;

(三)行业体协组比赛以行业体协为单位组团参加;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必须是山东籍运动员。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运动员注册规定:

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注册建证,获得山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并在2008-2010年参加两次山东省青少年比赛或在省运会预赛前经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报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国家、山东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奥运会、全运会、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亚运会)的运动员,才有资格参加二十二届省运会。凡未参加省运会预赛的运动员(经省体育局同意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运动员除外)均不得参加2010年省运会决赛。

(四)运动员交流规定:

1、允许省内各市之间运动员有序交流。凡交流的运动员必须具备参加本届省运会资格;办理交流时间统一截止到二十二届省运会第一个项目预赛前30天,逾期不予受理。

2、 省内市间交流运动员,输出市可不受单位和交流运动员人数限制,输入市每个项目只能与一个市交流;足球、篮球、排球(沙排除外)、手球每个项目交流人数不得超过3人;其他2人(含2人)以上集体项目,每个项目不得超过2人;个人项目每小项只允许交流1人。(淄博市交流不受限制,但集体项目输入只能同一个输出市协议交流)。

3、运动员交流必须签订《山东省运动员交流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材料交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省项目管理单位一份,交流双方单位各持一份,省体育局在省运会预赛前公布名单。

4、交流运动员成绩统计办法:凡交流的运动员在省运会决赛取得的成绩一律各按50%计入交流双方代表团。

(五)省外引进运动员规定:

1、 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凡省外运动员注册到山东省并参加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的,均按省外引进运动员对待,执行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相关规定;允许已在我省办理优秀运动队转正手续的适龄运动员参赛,引进运动员本周期代表山东省取得的成绩可带入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以省体育局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依据)。

2、凡省外引进运动员必须在二十二届省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结束前参加骨龄测试,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引进合格运动员名单将统一在省运会第一个项目预赛前公布。

3、省外引进运动员不允许进行省内市间交流。

(六)输送到全国各大中专院校的山东籍运动员,全国首次注册必须代表山东省,并符合本届省运会运动员参赛资格,经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报送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报名参赛(以省项目管理单位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名单为准,截止时间到2009年10月底前)。

(七) 输送到解放军具备与我省实行全运会两次计分,并通过第二十二届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经省项目管理单位核准后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代表所属输 送市报名参赛(以第十一届全运会前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2008年12月底前签署的两次计分协议名单为准)。

(八)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临时转会(交流)到省外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并符合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经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代表所属输送市报名参赛(以省项目管理单位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九)山东省优秀运动队正式队员符合参赛资格的均可代表输送市报名参赛。

(十)运动员骨龄标准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执行。

(十一)凡无故不参加省体育局指定比赛或集训任务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第二十二届省运动会比赛。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以及本人和教练员签名的反兴奋剂保证书。

(二)各代表团运动员报名人数和各项目参加决赛的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根据运动员骨龄划分参赛组别,允许运动员同项目升组比赛,运动员参赛组别以省运会预赛报名为准(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 凡被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的运动员,比赛时间与省运会该项目预赛时间冲突的,需在该项目 预赛前30天提供国家体育总局选调文件(原件)、省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申请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证明,交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定,经分管局长签字后,可直 接参加决赛。

(五)淄博市可以在甲、乙组所设项目内增报10名运动员参加决赛,每个大项限报2人,增报的运动员必须符合参赛资格;可以直接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项目决赛。

(六) 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规定:凡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不包含第二十二届省运动会开幕式前决赛已经结束项目的运动员人数,下同)在20 人(含 20人)以下的代表团,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3人;运动员总数在 21人至50人的,可报工作人员 5人;运动员总数在51人至 100人之间的,运动员每超过10人(尾数不足10人的,按 4舍 5入的方法计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员; 运动员总数在101人以上的,运动员每超过15人(尾数不足15人的,按 7舍 8入的方法计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员。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运动员总数在4人(含4人)以下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5人至50人(含50人)的,可报团 长1人,副团长1人;运动员每增加50人可增设副团长1名,以此类推;此外,如各代表团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设副团长1-4人,不占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比例,一切费用自理。

(七)各代表团每个项目代表队配备1名医生,在决赛报名时配备的医生都须在指定某一个项目中进行工作。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或国际单项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项目竞赛规则。

(二)本届省运会决赛中所有项目第一名不得并列。

(三)各项目按照《项目竞赛规程》进行预赛,并根据《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录取名额确定参加决赛人数。

(四)开幕式后举行12个大项的比赛,除田径、游泳、射击、射箭、举重、足球、篮球、乒乓球、赛艇、皮划艇项目以外,承办单位还可任选两个项目,报省体育局批准后确定。

(五)预赛、决赛各项目裁判员由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确定。预赛各项目裁判长和仲裁人员,决赛各项目副裁判长、裁判长和仲裁人员由省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省体育局批准后统一选调。 (一)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及山东省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性别检查将根据有关规定,各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必需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男、女甲乙组比赛均奖励前8名。前8名依次计6、4、3.5、3、2.5、2、1.5、1枚金牌,依次计39、33、30、27、24、21、18、15分。

(二)手球男、女组比赛均奖励前8名。前6名依次计4、3.5、3、2.5、2、1枚金牌,前8名依次计39、33、30、27、24、21、18、15分。

(三)沙滩排球男、女甲乙组比赛均奖励前8名。前3名依次计2、1.5、1枚金牌,前8名依次计26、22、20、18、16、14、12、10分。

(四)获得其它项目前8名依次计13、11、10、9、8、7、6、5分。

(五)参赛运动员(队)不足2名(队)的项目不进行比赛,运动员人数(队数)以各项目参加省运会预赛正式报名单为准(各项目竞赛规则和规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六)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项目如参赛队数不足8队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奖励;其它项目不足录取名次的同样按实有运动员(队)数奖励。

(七)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前8名的颁发成绩证书。

(八)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

除第一名不得并列外,其他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

(九) 符合参加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省运会决赛期间因受国家体育总局指派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而未能参加省运会 决赛的,需在该项目比赛前30天提供国家体育总局选调文件(原件)、省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申请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证明。并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 分管局长签字后有效。同时,将省运会该项目决赛开始前15天到本项目比赛结束之间该运动员参加全国以上比赛的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牌、计分:

1、 上述情况运动员取得的成绩(名次)属于带入成绩范围内的,按第八款“奖励和计分办法”中第(十)条内相应规定带入成绩计入本代表团“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如果取得的成绩(名次)不符合带入成绩范围内的,按实际参加的项目(小项)取得的最好一次成绩或名次与省运会该项目成绩或名次计入本代表团“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

2、与外省运动员一起参加集体项目所获得的成绩按个人成绩计牌、计分(最高按2人计算)。

(十)运动员在下列比赛中获得成绩,带入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给予其代表团计牌和计分奖励,统计办法为:

1、获得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前三名,依次计8、4、2枚金牌;计104、52、26分;4—8名分别计1枚金牌13分。

2、获得第十一届全运会前三名依次计4、2、1枚金牌,计52、26、13分。

3、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前三名依次计3、2、1枚金牌,计39、26、13分。

4、获得2006年第十五届亚运会金牌运动员计2枚金牌,计26分。

5、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国家体育总局体人字〔2002〕32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金牌运动员计1枚金牌,计13分,取得成绩的项目(小项)应与第十一届全运会所设项目(小项)一致。

6、上述比赛中集体项目按个人成绩计算,最高不超过2人。

7、本周期内运动员成绩按最好一次成绩进行统计,(从2006年10月16日,到2010年9月26日),奥运会和全运会成绩可以累计统计。

(十一)本周期内每向省优秀运动队(2010年5月31日前以省体育局公布的名单为准)、解放军(获得十一届全运会与我省实行两次计分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 的名单为准)和职业俱乐部(代表山东省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以第十一届全运会秩序册、成绩册及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确认的名单为准)输送1名运动员计 0.25枚金牌,计3分,计入输送市“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

(十二)为了备战第十一届全运会,经省体育局同意由省运动项目管理单位交流到外省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获得成绩按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奖励标准计牌、计分(名单和成绩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为准)。 (一)设“青少年运动员组成绩奖”,公布各代表团各组别实际参加二十二届省运会运动员所获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分别奖励前十名。如金牌总数相等,以银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总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设“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公布各代表团优秀运动员本周期内带入成绩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并奖励前十名代表团,如金牌总数相等,以银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总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设“竞技体育贡献奖”;即:各代表团“青少年运动员组成绩奖”和“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所得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之和,并奖励前十名代表团;如金牌总数相等,以银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总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一)为维护体育竞赛组织的严肃性,省体育局接受举报运动员资格等赛风赛纪问题,但必须提交详实的举报证明材料,截至时间按项目决赛报名期限为准,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比赛期间对赛事组织、评判等方面有异议的,可在该项目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申诉形式提交该项目竞赛委员会裁决,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诉单位需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则全额退还,败诉不退还。

(四)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停赛罢赛,打架斗殴,以及未经批准弃权等违反赛风赛纪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办法另定)。 (一)报名:各代表团于2009年12月31日前填写《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参赛报项表》,并加盖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山东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二)预赛报名: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要求报名,具体时间按各竞赛项目规定执行,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和调整。

(三)决赛报名:按预赛后确定的运动员数报名报项,各项目决赛报名后,不得变更。

(四) 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报到时间另定;各项目运动队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组委会负担比赛期间各代表团编内人员住宿、市内 交通等有关费用,各代表团须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如个别项目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运动队可以提前报到的,按具体规定执行,但提前报到的所有费用全部自 理。

(五)裁判员及仲裁人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由于特殊情况,个别项目需提前报到的,需经省体育局批准。组委会提供裁判员及仲裁人员工作装备,并负担食宿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酬金等相关费用。 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如济南市代表团仅“济南市”即可。

十三、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则、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山东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2o14全国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章程

一、赛风赛纪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查处联合会所属裁判员、教师、教练员、运动员在联合会举办的各项赛事、培训、考级等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  (一)起草、修订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赛风赛纪条例;  (二)对比赛中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裁判员、教练、选手或其他工作人员提出处罚意见报组委会批准后实施;  (三)对上述人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赛风赛纪问题进行查处;  (四)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反兴奋剂相关工作。  二、竞赛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联合会举办的各项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结合国际国内实际情况规划赛事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一)起草、修订全国体育舞蹈竞赛规则;  (二)研究国际国内体育舞蹈竞赛制度,拟定和完善我国体育舞蹈竞赛体系;  (三)制定全国体育舞蹈竞赛计划,负责赛事具体组织工作;  (四)指导和协助各地体育舞蹈竞赛工作;  (五)竞赛计分系统和成绩数据库的管理以及相关软件的开发应用。  三、教育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联合会所属裁判员和教师的技术培训、职业操守建设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一)起草、修订全国体育舞蹈裁判员和教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起草、修订全国体育舞蹈裁判员法和裁判评分体系;  (三)培训、管理全国体育舞蹈裁判员和教师队伍;  (四)编写和修订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教材以及裁判员和教师培训教材;  (五)协助秘书长对裁判员执裁工作进行考评;  (六)为体育舞蹈爱好者提供志愿服务。  四、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联合会等级技术考核工作,重点系体育舞蹈运动的推广普及和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规范。  (一)体育舞蹈运动在基层的普及与推广工作;  (二)负责体育舞蹈业余骨干的培训与管理;  (三)起草、修订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考核办法;  (四)指导、协调、监督各地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确保规范运作;  (五)协助秘书长选调技术等级考核小组;  (六)协助秘书长对各地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进行考评。  五、健身交谊舞和社会舞蹈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健身交谊舞和社会舞蹈的宣传推广、竞赛组织、裁判员和教师的培训与管理。  (一)整理创编、普及推广健身交谊舞和其他社会舞蹈;  (二)拟定健身交谊舞和其他社会舞蹈的培训和竞赛计划;  (三)对健身交谊舞和其他社会舞蹈裁判员和教师等技术骨干队伍的培训与管理;  (四)编写和修订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健身交谊舞和其他社会舞蹈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六、青少年发展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青少年体育舞蹈的推广普及工作,拟定青少年体育舞蹈发展规划和竞赛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一)负责体育舞蹈运动在青少年人群中的开展与普及;  (二)拟定有关青少年体育舞蹈发展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学校体育舞蹈,具体组织全国青少年体育舞蹈竞赛;  (四)协助教育委员会编写和修订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教材。  七、运动员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运动员相关事务和权益保障工作。  (一)运动员与联合会的沟通与协调;  (二)向联合会反馈运动员的利益诉求,保障运动员权益;  (三)向运动员宣传和阐释联合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八、新闻宣传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体育舞蹈的新闻宣传工作,拟定新闻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制定体育舞蹈新闻宣传工作计划,为体育舞蹈运动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制定体育舞蹈新闻宣传应急方案;  (三)组织、指导和协调新闻媒体对体育舞蹈的宣传报道;  九、市场开发与产业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体育舞蹈市场开发和商业赞助工作,拟定市场开发规划和赞助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研究体育舞蹈市场规律,拟定体育舞蹈市场开发战略和措施;  (二)为体育舞蹈服装、器材提供国际交流信息和服务;  (三)为体育舞蹈发展寻求商业赞助和合作伙伴。  十、职业委员会  在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职业选手与裁判员的相关事务,拟定职业选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处理与世界舞蹈理事会(WDC)和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WDSF)职业分会相关事务;  (二)职业组织所属裁判员注册工作;  (三)职业运动员的注册、培训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国际职业赛事的报名参赛工作;  (五)组织协调职业选手表演、教学等活动。

 2014年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个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棋类协会、安吉县棋类协会

三、竞赛时间:2014年7月26日-30日

四、竞赛地点:浙江省安吉县

五、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年龄限制为: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二)未取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且持有国家三级运动员或中国象棋协会业余二级棋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者;

(三)初、高中和大学在校生。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二)各组比赛的轮次视报名情况在联席会上确定。

(三)用时规定:基本用于60分钟,每走一步棋加20秒。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组各录取前八名。

(二)男、女组个人冠军、胜率达到76%获得申请“运动健将”称号资格;男、女组个人前八名获得申请“一级运动员”称号资格;男、女组个人第九至十六名获得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资格;男、女组个人第十七至三十二名获得申请“三级运动员”称号资格。

(三)男、女组前三名棋手获得参加2014年全国象棋锦标赛资格;赛前已获参赛资格者,其名额顺延。

九、报名办法:

另行通知。

十、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运动管理中心遴选裁判长、副裁判长以及仲裁和部分裁判员,担任赛会工作。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中国象棋协会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修订)》负责处理各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一、经费和器材

(一)参赛人员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另行通知。

(二)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要求备齐。

十二、其他

(一)参赛人员食宿接受大会统一安排。

(二)参赛棋手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证明,未购买保险的棋手须在赛区购买保险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中国象棋协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赞助单位

下一个:2014年博瑞杯第07届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 女子组上一个:2014年全国象棋儿童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