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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账务处理_体育赛事活动财务管理办法

tamoadmin 2024-07-16 人已围观

简介1.集团社团管理办法2.体育管理学的内容3.对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认识和理解有什么?一、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介绍 1、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简介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培养熟悉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体育理论,掌握现代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能在经济、体育、文教等部门从事体育市场经济分析、体育事业规划、体育经济管理和从事体育俱乐部经营以及体育经济学教学与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2、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主要课程 体育

1.集团社团管理办法

2.体育管理学的内容

3.对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认识和理解有什么?

体育赛事账务处理_体育赛事活动财务管理办法

一、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介绍 1、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简介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培养熟悉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体育理论,掌握现代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能在经济、体育、文教等部门从事体育市场经济分析、体育事业规划、体育经济管理和从事体育俱乐部经营以及体育经济学教学与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2、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主要课程

体育产业概论、体育企业战略管理、体育产业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运营管理、会计学原理、公司财务管理、营销学、管理信息系统、体育场馆管理、体育赛事的经营与管理、俱乐部管理、体育经纪人、体育赞助、体育风险管理等。

3、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体育经济与管理的基础知识,受到相应学科的技能训练,具有从事竞技体育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经营开发、组织管理、咨询指导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培养技能

1.掌握体育经济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体育经济与管理的学习和研究、分析方法;

3.了解有关体育经济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的基本能力;

5.了解体育经济与管理的发展动态;

6.了解本学科理论的前沿和动态,具有在科研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工作的基本能力。

4、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

各级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各项商业体育赛事组织部门、各类体育咨询公司、个大型体育产品公司、各类健身俱乐部、各类体育经纪人公司、各类体育企业、职业体育俱乐部、健身俱乐部、体育中介公司、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

二、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大学排名

1. 中央财经大学 A+

2. 浙江大学 A

3. 南京体育学院 A

4. 哈尔滨商业大学 A

集团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对外称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英文全称: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OF CHINA,英文缩写NPCC。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性体育团体,由中央有关单位、全国性各类(或单项)残疾人群众体育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及省会市残疾人体育协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鼓励、帮助各类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改善和增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推动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主管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社团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办事机构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组织和指导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

(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特教学校(班)、校园体育、单位及社区残疾人健身活动;

(三)组织、管理、培训残疾人运动员和从事残疾人体育工作的人员,有地部署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基地,举办全国综合性和单项的残疾人体育赛事;

(四)组织参加或举办国际残疾人体育比赛,开展残疾人体育对外交流;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科学研究;提供残疾人体育专项用品、用具标准,组织开发、研制残疾人体育运动器材;

(六)对会员单位及各级残疾人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对本会分支机构中国聋人体育协会、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实施领导和管理;

(七)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制。

第八条全国性各类(或单项)残疾人群众体育组织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省会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积极组织开展地区性残疾人体育活动,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并批准;

(三)由常务委员会授权体协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推举代表参加全国委员会;委员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组织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照本会宗旨,推动该地区本部门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委员由各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推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可聘请特邀委员;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本会设立名誉、名誉顾问、顾问。

第十八条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是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

第十九条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副、秘书长,分支机构、副;

(三)筹备召开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

(四)向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名誉职务和特邀委员;

(十一)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目标;

(十二)提出本会章程修改议案;

(十三)检查、督促章程的实施;

(十四)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执行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执行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的职权,对执行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委员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残疾人体育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副、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副、秘书长任期四年。(、副、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2/3?以上的委员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会常务副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委员会会议;

(二)检查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执行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执行委员会确认;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常务委员会设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残联宣传文体部体育处。

第三十二条本会任职人员如调离所在单位,其协会职务由原单位重新推举人选替补。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资助;

(三)体育**、**;

(四)国内外组织、个人捐赠;

(五)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本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五条本会经费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条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后报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第四十三条本会修改的章程在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行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动议须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本会经社团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之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1999年8月6日全国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执行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社团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体育管理学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三章 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四章 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六章 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七章 社团的经费来源

第八章 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九章 社团联合会

第十章 附则

人力总处 制

2005年11月16日

集团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社团的管理,维护社团活动秩序,促进社团在各方面健康繁荣的发展,丰富同仁的工余生活,提升同仁素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支持集团各项工作,依照国家法律和集团有关规章,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事业群自办的协会、社团等。

第二条 社团的宗旨:融合 健康 创新

第三条 开展项目:

(一) 体能性项目: 如球类、体操、田径、登山、游泳、太极拳等;

(二) 才艺性项目: 如舞蹈、乐器、合唱团、绘画、书法、相声、小品等;

(三) 艺文性项目: 如朗诵、写作、诗歌、读书会等;

(四) 学术性项目: 如演辩、谈判、计算器等;

(五) 服务性项目: 如慈幼等;

(六) 嗜好性项目: 如集邮、摄影、桥牌、园艺、钓鱼等;

(七) 其它有益身心健康之活动皆可。

第四条 参与对象:社团是集团同仁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凡集团同仁均可参加。

第五条 各社团均接受文康活动主管部门---人力总处文康部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在宪法、法律、公司规章、社团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社团管理办法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 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 遵循和贯彻集团的教育培训方针,促进同仁品德、智力、体能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同仁的综合素质;

(二) 活跃同仁生活,服务和凝聚同仁;

(三) 积极在才艺、文化、体育、学术、科技等领域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新颖、同仁乐于参与的工余活动,使同仁更加热爱公司,增强对公司的向心力;

(四) 加强园区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工余文体生活,促进同仁融合、进步。

第七条 推动方式:

(一) 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排练,定期举办各类活动让团员有锻炼机会;

(二) 按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分级分类组织各类活动,聘请专业人士授课,提高技能;

(三) 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各类大型赛事和活动,扩大集团影响,提升集团形象。

(四) 各社团举办重大活动,须提前一个月知会人力总处文康部,并呈报经费预算,待批准后方可开展;

(五) 各社团开展重大活动时,人力总处给予经费、器材、场地、人员等大力支持。

第八条 社团应与事业群团结协作,携手并进,取长补短,积极支持集团各项工作,服从人力总处文康部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所包含的各类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地方法规,遵守集团规章制度,有利于广大同仁的身心健康。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成立社团,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发起人系集团同仁,且思想上进、热爱集体、责任心强、绩效良好;

(二) 担任社团干部的同仁,须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特长,同时能认真学习,绩效良好。受集团纪律处分不满一年者不得担任社团干部;

(三) 担任社团干部的同仁,须由本人申请,并征求直属主管和所在事业群意见,最后由人力总处审核公布;

(四) 同一事业群不能有相类似的两个以上(含)社团(包括名称、活动主要内容);

(五)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中有2名以上的负责同仁;

(六) 有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七) 聘请一名资深水平的专业人士作为社团指导教师;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社团,发起人应向登记管理部门(人力总处文康部)提交下列材料,人力总处批准和备案:

(一) 筹备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写明成立新社团的目的、意义以及成立过程;

(二) 拟成立社团的章程草案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厂牌复印件;

(四) 社团负责人所在事业群人资主管就其担任该项工作的书面意见;

(五) 社团聘请的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指导老师所在部门的证明;

(六) 经费来源和物质条件;

(七) 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八) 接受社团申请的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其余时间不受理社团的申请事项。

第十二条 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社团的名称,其名称应当反映社团的特色,并不与已有社团相冲突;

(二) 社团的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 社团成员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 社团的组织管理制度;

(五) 社团的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六) 社团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七) 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 社团终止的程序;

(九) 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文康部自收到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档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成立的社团,应当自登记管理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

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社团不予成立:

(一) 社团宗旨、活动内容与范围、社团管理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三、五条规定;

(二) 同一事业群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社团;

(三) 发起人受纪律处分不满一年的;

(四) 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的;

(五) 社团章程模糊不清,内容不详,引人误解的;

(六) 其它不予成立的情况。

第三章 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社团由全体会员大会以及社团的各个负责部门组成。

第十六条 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 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 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四) 修改社团章程;

(五) 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社团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文康部备案。

第十九条 社团主要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社长、财务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同仁,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大会选举,经文康部审核批准后产生。社团的正副社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财务应由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继续担任或当选社团负责人:

(一) 受到集团纪律处分的;

(二)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第四章 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文康部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 负责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 对社团聘请集团内老师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三) 对社团日常活动进行指导;

(四) 各社团开展重大活动时,人力总处给予经费、器材、场地、人员等大力支持

(五) 对社团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社团日常活动经费应由文康部划拨解决。在集团重大节日期间所需举办的活动或文艺汇演等,经费由集团统一报批(具体见第七章) 。

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登记管理部门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员公布。

第二十三条 社团必须遵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社团不得刻制公章,经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使用艺术图标和其它标志。

第二十五条 社团开展全集团性的活动必须向人力总处文康部申请。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经费不予报批,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合法社团资格。

第二十六条 社团可以建立网页,内容要求积极向上,能定期更新,并经文康部审核批准成立。一经发现其网页的制作和内容有违反本管理办法之处,立即责令其进行整改。

第五章 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七条 集团同仁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八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九条 对于演出和重大活动,按公司惯例及标准予以补助。在单项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特别奖励;

第三十条 组织优秀团员不定期举办交流,联谊或观看大型演出等活动。

第六章 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一条 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在7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二条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 未完成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 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 社团分立、合并的;

(四) 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五) 由于其它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后,应当向登记管理部门提交财务清算报告。清算期间,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社团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向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申请书、负责人对注销原因的陈述和清算报告书,接受捐赠的要交出捐赠物品。

第三十五条 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在报批后将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第七章 社团经费来源

第三十六条 社团经费来源种类及标准:

(一) 新成立之社团每社团开办费:补助2000元;

(二) 人力总处文康部每季依社团活动审核其活动与运作状况,补助每人200元;

(三) 人力总处文康部依据社团项目活动的预算、活动性质、活动大小另外提拨项目经费补助;

(四) 申请社团补助费用,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内提出并上报「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否则逾期视同放弃不予补助;

(五) 社团每次申请项目活动经费补助时,应提前一个月上报「社团项目活动经费申请预算表」,并于活动结束后二周内将该次活动请领之经费详细支用情形详列说明,填写并上报「社团项目活动经费申请决算表」送人力总处文康部报销存查;

(六) 各社团于12月31日以前,将该年度活动经费运用情形作成明细表,经文康部及该社社长具名后公告之;

(七) 社团必须遵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登记人力总处的监督。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社团负责人应把其财务报表送交文康部进行财务检查。

第三十七条 社团活动补助费用办理程序:

各社团经办人填写经费补助申请表

活动前一个月:社团活动经费申请预算表

申请/报销

活动结束两周内:社团活动经费申请决算表

该社团社长具名----------------

批准

文康部审核具名-----------------

审核

人力总处审核批准---------------

结案

拨款---------------------------

第八章 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三十八条 人力总处文康部将根据各社团的活动情况并综合考察其在同仁中的反映,每年度对表现突出的社团进行评比和表彰。

第三十九条 社团年终评鉴:

(一) 评鉴内容及比重:

1

社团活动实施占总

成绩30%

A.活动公告5分, B.社团参与率7分, C.非社团成员参与率7分, D.社团活动层面3分, E.社团结束后之海报公告3分, F.是否按年度举办活动5分.

2

举办活动次数占总成绩10%

A.举办活动次数10分.

3

活动配合度占总绩20%

A.协助集团开展活动20分.

4

社员成长比例与社团扩充情形占总成绩10%

A.社员的引进与流失10分.

5

社团成果资料展占总成绩30%

A.组织与分工5分, B.组织规章的完善7分, C.年度执行状况5分, D.社团未来发展7分, E.活动报导3分(会议记录/照片/活动书), F.社员名册3分.

(二) 奖励等级:

等级

分数

名额

奖金

社长奖励

备注

特优

90~95

1

10000 元

1000 元

如同一档次积分排名超额,取前几名,如积分相同,则全取

85~90

2

5000 元

500 元

70~85

若干

3000 元

300 元

70以下

若干

取消社团资格

取消设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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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认识和理解有什么?

以下是体育管理学的内容:

1、体育组织管理:研究各级体育组织的建立、运行和发展管理,包括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学校、体育赛事组织等。涉及组织结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2、运动队管理:研究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运动队的管理与运营,包括球队管理、输送系统建设、训练、竞赛策略、球员选聘、合同管理等。探讨如何提高球队绩效和经营效益。

3、体育市场营销:研究体育产品、体育服务和体育项目的市场营销策略和运营管理。包括市场调研、品牌推广、赛事策划、票务销售、合作伙伴关系管理等。探讨如何满足体育消费者需求,提高体育市场竞争力。

4、体育经济与财务管理:研究体育产业的经济规律和财务管理方法。包括体育投资、收入和支出管理、财务分析与决策、体育经济政策等。探讨如何合理配置体育,提高经济效益。

5、体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与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包括体育组织管理法规、运动员合同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等。探讨如何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体育管理和运营。

学习体育的益处

促进身体健康:体育活动可以增强心肺功能、提高肌肉力量和灵活性,有助于预防和控制肥胖、糖尿病等疾病。定期参与体育锻炼可以保持身体健康,并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增强心理素质:体育锻炼可以促进大脑分泌多巴胺和内啡肽等物质,改善情绪和抗压能力,缓解焦虑和抑郁。运动对于提高注意力、增强学习能力和记忆力也有积极的影响。

培养团队合作精神:许多体育项目需要团队协作,通过参与集体运动可以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和领导才能。学习如何与他人合作、互相协调可以帮助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是一门涉及体育产业运营、管理和发展的综合性学科。它旨在培养具备体育产业运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在这个专业中,学生将学习到如何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来指导体育产业的发展,包括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体育用品的销售推广等。此外,学生还将学习到如何运用市场营销策略来提高体育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以及如何运用财务管理知识来保证体育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就业方面,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在各类体育企业、体育组织、部门和非营利性机构中担任管理职位。他们可以从事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体育用品的销售推广等工作,也可以从事体育产业的市场调研、政策制定和战略规划等工作。

总之,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是一门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巨大的新兴学科。它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如果您对体育产业感兴趣,并且愿意为之付出努力,那么这个专业将是您理想的选择。